·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上海长宁区、普陀区及徐汇区4套房产分别转让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房地产权证 建筑面积(㎡) 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路****弄*号****室及**号地下*层车位**车位 沪房地长字(****)第******号 ***.**(其中车位占**.**) ****.*(其中车位价格为**.*) *** * ********路****弄*号****室 沪房地长字(****)第******号 ***.* ****.** *** * ******曹杨路***弄**号****室住宅房 沪房地普字(****)第******号 **.** ***.* ** * ******医学院路*弄*号*层***室住宅房 沪房地徐字(****)第******号 **.** ***.** ** 标的简况: 以上标的按现状分别转让。 转让标的*-*位于********路****弄*号,建于****年,证载权利性质:出让,证载用途为住宅。 转让标的*位于******曹杨路***弄**号,钢混结构,建成年份为****年,证载权利性质:出让,证载用途为住宅。 转让标的*位于******医学院路*弄*号,钢混结构,建成年份为****年,证载权利性质:出让,证载用途为住宅。 二、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的*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房产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四、特别提示: *、标的以现状转让,上述基本情况仅供参考,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参数及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相关标的情况参数与实际有误,转让价格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在办理权证变更后的面积与原《***房地产权证》面积有出入,确权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 *、竞买人参加房产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交易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转受让双方应在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后的*个工作日内,共同到相关房产证登记机构开始办理房产证变更过户手续。转让方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并收到**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交割通知书》后通知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并提供相关文件给受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关于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通知起**个工作日内未去相关部门办理即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前划转交易价款,**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转让方划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五、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年*月**日期间征集到竞买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六、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七、竞价保证金:详见“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八、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湖东路***号**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