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丰2023-37号、丰2023-3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字〔2024〕2号)
经***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心*区统管区*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及出让年限
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供地
条件
出让
方式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建筑高度
绿地率
丰
****-**
号地块
*****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五路东侧、丰海**侧、经六路西侧
*****.**平方米(约合**.**亩)
商业服务业—商业(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年
**%
以下
*.*
以下
**米
以下
**%
以上
现状
拍卖
*****
万元
****
万元
丰
****-**
号地块
*****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六路东侧、丰海**侧、经七路西侧
*****.**平方米(约合**.*亩)
商业服务业—商业(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年
**%
以下
*.*
以下
**米
以下
**%
以上
现状
拍卖
*****
万元
****
万元
(二)相关要求说明
*.丰****-**号、丰****-**号地块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可分割销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可分割销售,其余为办公建筑(可分割销售)及配套设施。
*.上述地块由非******的法人竞得的,须在******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民间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
四、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拍卖地块的有关文件,可于****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到******海星街***号**大厦A幢*政务服务中心*楼***室购买索取,电话:****-********。
(二)竞买人须在****年*月**日**时前(工作日)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及其他相关要求材料等,到******海星街***号**大厦A幢*政务服务中心*楼***室办理报名手续。电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以*************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报名结束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拍卖地块踏勘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需由我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
五、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
拍卖地点:***政务服务中心(**大厦)A幢***室(地址:******海星街***号)。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地块余款自竞得之日起*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七、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新成立的公司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由我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八、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十、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日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自然**利用管理科咨询,咨询电话:****-********、****-********,传真:****-********,网址:http://zyghj.quanzhou.gov.cn。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