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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鲁03破1号关于对淄博海裕润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共益债务融资的告知函
关于对**海裕润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共益债务融资的告知函 **海裕润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海裕润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裕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海裕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现主体工程完成竣工,其他配套工程也在有序进行中,因目前公司无资金支持后续配套工程建设,如停工将造成工程烂尾。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保障工程建设完工,提高资产价值及债权清偿率,管理人于****年*月*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面向社会进行共益债务融资,融资款项用于海裕公司破产清算案共益债务支出及其他必要开支。 本次融资金额为***万元,融资期限*年,融资借款年利率不超过*.**%,且不提供抵押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该笔融资借款将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本次融资报名期限*天,期满后管理人将根据各意向出借人提交的意向材料择优确定最终的意向出借人。如债权人对本次融资有异议,请在*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 特此告知。 **海裕润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海裕润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联通路中岳商务楼*楼管理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