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3)津0116强清5号(2023)津0116强清5号之二终结公告
公 开 人:**开发区大地广告艺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新区人民法院 公告 (****)津****强清*号之二 本院根据**开发区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开发区大地广告艺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则立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进行清算。本院认为**开发区大地广告艺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符合法律规定的终结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本院于****年*月*日裁定终结**开发区大地广告艺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五日 *****新区人民法院 附件 (****)津****强清*号-公告(终结破产程序用)-*.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