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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津0116强清16号天津市明健生物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公 开 人:***明健生物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新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津****清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鑫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明健生物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年**月*日作出(****)津****强清**号决定书,指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担任***明健生物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通讯地址:******水上公园**鲁能国际中心****室,联系人:祁振友,联系电话:***********)。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二、自*****新区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它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日内向清算组交接; *、根据*****新区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未经*****新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日内,股东、法定代表人与清算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