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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琼01破8号公告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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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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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06日在招标网发布(2024)琼01破8号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琼01破8号公告
公 开 人:**寅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告
(****)琼**破*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本院作出(****)琼**破申**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曾焕东对**寅鼎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并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指定国浩律师(**)事务所为**寅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寅鼎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二〇二四年六月十日前,向**寅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丘海大道金盛达建材**招商办公室三楼;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申报债权,预重整阶段已经申报债权的,无需重复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寅鼎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上午九时于本院破产法庭(******海盛路**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公告.pdf 下载 债权申报格式文本.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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