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
中招APP下载
首页 > > 其他公告 > (2024)粤0605破22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2024)粤0605破22号

(2024)粤0605破22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2024)粤0605破22号

2024-05-08
复制
打印
收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4年05月08日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下载】
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08日在招标网发布(2024)粤0605破22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2024)粤0605破22号。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粤0605破22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2024)粤0605破22号
公 开 人:***雅丽特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省******人民法院 公告 (****)粤 **** 破 ** 号 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弘毅建设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雅丽特建材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指定**高木律师事务所为***雅丽特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案适用快审程序审理,***雅丽特建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汾江中路***号创业大厦第十二层;联系人:周钊凌***********,杨志坚***********,何玉辉***********)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雅丽特建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在本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向本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民四-公告.pdf 下载
文件下载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