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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破21号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 开 人:***化工建材工业公司管理人 **省******人民法院公告 (****)粤****破**号 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申请人******侨联大厦对被申请人***化工建材工业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指定**群豪律师事务所为***化工建材工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案适用快审程序审理***化工建材工业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简平路*号天安数码***栋A座 ***-***室;联系人:沈鹏伟***********,蔡美玲***********)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化工建材工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年*月*日上午*时*分在本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向本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 ***化工建材工业公司-民四-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