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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川1603破2号广安市前锋区铭锢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的报告
公 开 人:***前锋区铭锢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前锋区铭锢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的报告 (****)瀛络管字第*-*-*-*号 ***前锋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川****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前锋区铭锢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锢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川****破申*号决定书,指定**瀛络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了对职工债权的调查工作。经过管理人调查,铭锢公司与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管理人接管的档案资料中也无法证明职工工作内容。管理人向前锋区人民法院调取的诉讼和执行资料及债权人的申报情况显示,共有*位职工以铭锢公司出具的工资欠条为依据向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职工债权,主张的金额合计***,***元。前述工资欠条载明了欠薪时间及欠薪金额,该*位职工的债权均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故,管理人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金额予以公示,详见《***前锋区铭锢建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前锋区铭锢建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