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3)豫15强清1号河南中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决定书
公 开 人:**中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省****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
(****)豫**强清*号
****年*月**日,本院根据党茂举、廖世叶的申请,裁定受理**中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之规定,经过竞争加摇号方式,指定**公平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中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为扈强。清算组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清算组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清算组职责如下: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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