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3)琼01破11号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公 开 人:**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中航鑫破*-*号
各位债权人: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刊登了受理**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鑫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及申报债权的公告,确定债权申报期间为法院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管理人通过诉讼案件检索梳理中航鑫公司债务情况,共梳理出***户已知债权人。管理人通过网上检索等方式查询债权人联系方式,目前已向**户已知债权人送达了《已知债权人申报通知书》及债权申报材料,其中*户债权人邮政退件无法联系,另有**户债权人因属于自然人债权人,管理人无法与债权人取得联系。
管理人另向*********税务局及***人力**和社会保障局邮寄送达了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期限内,有**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债权审查标准,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逐一进行了审查。
截止目前,管理人已审查完毕**笔申报的债权,审查认可(或部分认可)申报债权**笔,认可金额为人民币**,***,***.**元,详情见下表:
序号
申报人名称
申报金额
(元)
认可金额
(元)
债权性质
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元)
(劣后于普通债权受偿)
*
***瑞轩豪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天实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
**鑫高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建投**建材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
菏泽福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
朱文泽
**,***.**
**,***.**
普通债权
***.**
*
杨学明
*,***,***.**
*,***,***.**
普通债权
**,***.**
*
魏忠
*,***,***.**
*,***,***.**
普通债权
***,***.**
*
**海纳迪尔欧式窗业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
**阳光正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
**萌生砼业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
郑和排
*,***,***.**
*,***,***.**
普通债权
***,***.**
**
**省锦都装饰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山兴芝
***,***.**
***,***.**
普通债权
**
**胜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
**新阜建材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
张俊义
***,***.**
***,***.**
普通债权
**
李岩
**,***.**
**,***.**
普通债权
**
张举
**,***.**
**,***.**
普通债权
**
******金波建筑器材租赁站
***,***.**
***,***.**
普通债权
**,***.**
**
**区鼎润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
*,***,***.**
*,***,***.**
普通债权
***,***.**
**
**元恒建材有限公司
*,***,***.**
*,***,***.**
普通债权
***,***.**
合计
**,***,***.**
**,***,***.**
*,***,***.**
另外,有*笔申报债权,申报金额为人民币*,***,***.**元,由于:*.债权人提供的证据不足;*.债权超过执行期限、诉讼时效等原因,管理人未予认可申报的债权。详情见下表:
序号
申报人名称
申报金额(元)
不予认可原因
*
**华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
证据不充分
*
***万瑞达工贸有限公司
***,***.**
超过执行期限
*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超过执行期限
*
宋谦福
***,***.**
超过诉讼时效
*,***,***.**
综上,在已申报的**笔债权中,管理人已对**笔债权完成审查工作并编制债权表,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之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但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逾期未提出异议,未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视为认可管理人债权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将债权表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特此报告。
附:*.**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债权审查规则;
*.**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表。
附件 *债权表.pdf 下载 *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pdf 下载 *债权审核规则.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