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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0726破3号新乡市明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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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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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6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2024)豫0726破3号新乡市明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豫0726破3号新乡市明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公 开 人:***明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省***人民法院 公 告   (****)豫****破*号之一 本院受理的***明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指定**传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明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明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明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大道与**大道与S***省道三岔口向西***米**农资大*场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程传翠、李超)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明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明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地点:***人民法院二号法庭,会议采用线下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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