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黔0323破16号贵州乐居之家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营业执照、印章遗失声明
公 开 人:**乐居之家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乐居之家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营业执照、印章遗失声明
**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黔****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田其芳对被申请人**乐居之家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居之家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采取评选的方式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为乐居之家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黔****破**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因管理人至今未联系到乐居之家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股东,故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未接管到乐居之家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管理人在此声明:**乐居之家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H*K*J**)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均遗失作废。在破产受理之日以后加盖原**乐居之家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印章的文件都不具有合法性,管理人有权不予认可。
特此声明。
**乐居之家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