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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嘉辉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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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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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6月27日在招标网发布长春市嘉辉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长春市嘉辉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货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嘉辉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债权资产标的简况
债权金额
*****.******万元
本金
****.***万元
利息(含罚息、复利)
****.******万元(基准日:****年*月**日)
其他费用
**.****万元
债务人名称
***嘉辉实业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属行业
建筑业
债务人注册地址
**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与华光街交汇翡翠**校区H*、K**栋***室
债务人经济性质
□国有 √其他
债务人经营范围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材料销售;中草药材收购;地产中草药销售;食品经营。
债权资产现状
(一)债权信息:截止至****年*月**日,***嘉辉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含罚息、复利)**,***,***.**元、代垫费用***,***.**元。
(二)债权担保情况
*、质押担保:该债权由债务人名下所有的数量******千克的五味子(存放在***食品万吨冷库有限公司*号冷库)、数量******千克的何首乌(存放在**经济开发区银杏路****号**、**号冷库)提供质押担保。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自然人刘德忠、李凤菊、李凤恩、曲春会作连带责任保证。
(三)涉诉、执行情况:原债权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号为:(****)吉****民初****号;且原债权人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尚未变更执行主体。
其他需要
披露内容
一、瑕疵及风险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拟转让标的资产为:***嘉辉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及债权项下的法定相关权利,该权利依据司法机关生效判决文书确认,非担保资产物权。在物权实现和转移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转让方只对债权真实性负责,不对意向受让方是否能够通过债权实现物权转移承担任何责任。
(*)原债权人已对拟转让标的资产向司法机构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司法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对债权的担保资产和债务相关方的可供执行财产进行了保全查封。意向受让方承接债权后,转让方可配合意向受让方在司法程序中变更执行主体,针对担保资产和债务相关方可供执行财产的后续司法执行,由意向受让方按照司法程序依法办理,转让方不对债权质押物的品质、数量、保全资产真实性负责,不对债权转让后发生的后续司法程序负责。
(*)意向受让方向北交所交纳了保证金后,即视为知晓转让方拟处置标的资产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基准日起标的债权的风险转移给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对该标的资产出现的任何情况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拟转让债权项下担保权对应的质押资产存在欠缴库房费用的情况。意向受让方在质押物出库前需向提供仓储服务的库房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库房费和欠缴库房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等,该费用以库房方结算为准。转让方只对法定的担保权下质押权负责,不对意向受让方是否能够实际控制质押物负责,不承担任何因质押物仓储产生的相关费用。
(*)拟转让债权项下担保权对应的质押资产存在看护监管费用。如意向受让方承接债权后,转让方只承担权利转移日当月月底前的看护监管费用。意向受让方是否需要继续对质押物看护监管,须与监管方协商,转让方结清看护监管费用后,不再对看护监管负责。
(*)标的资产项下债务人已歇业;
(*)标的资产的质押物为何首乌与五味子,质押登记记载何首乌******千克、五味子******千克,实际重量以库房存储的实际情况为准;
(*)其他致使受让方无法实现标的资产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转让行为及拟转让标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转让方不知悉、未掌握的瑕疵内容,本次标的不良资产转让的合法、真实、有效情形以意向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的情形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也不得据此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意向受让方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时,还需按照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四、转让方按照截至基准日的债权现状进行转让,债权接续的原始文件由意向受让方至转让方处查勘,无法执行、债权无法实现等相关交易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北交所无关。
二、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住 所
********大街***号力旺广场写字楼C栋**层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冯星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内部决策
情况
本次转让事项已经内部决策,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符合议事规则及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A.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其他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A.一次性支付□B.分期支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北交所扣收全部交易保证金,且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转让无效并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受让方在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按照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价款。
*、权利转移日(即指受让方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标的资产档案交接手续。标的资产涉案诉讼主体、抵押权人等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
*、包括向北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承担。
*、标的资产自债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割到受让方期间产生的权利归受让方所有,期间产生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债权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债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债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债权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北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可以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交所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的内容**公告时间,公告时间为*个工作日。如确定没有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由北交所组织双方协议成交;如产生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北交所按照信息披露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价款
托管结算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B.自行结算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及相关利益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
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下午**:**时前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A.支票 √B.电汇 √C.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交所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的内容**公告时间,公告时间为*个工作日。如确定没有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由北交所组织双方成交。交易保证金在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公告期间产生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双方在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北交所及转让方有权扣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向受让方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北交所应在扣收后的当日将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交付给转让方。受让方未按期与转让方签订相关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有权扣收履约保证金,如因北交所扣除服务费造成差额的,受让方需对转让方补足差额。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的;
(*)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以低于挂牌价格竞价的,或在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未能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的;
(*)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内未向北交所交纳服务费的。
*、处置方法:
(*)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北交所在完成成交审核后,按转受让方双方的书面划款指令将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其保证金将在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保证金退款申请函[*]个工作日内原金额原路返还。
四、发布信息
信息披露期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A.信息披露终结。
□B.**信息披露:
不变更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或____个自然日(均不少于*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最多**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个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披露内容,**信息披露期*个工作日
竞价及遴选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A.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一次报价)
□B.招投标
□C.拍卖
□D.其他
□*、动态报价
(*)自由报价期为______个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为 分钟(即 秒)
(*)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大写)万元(小写¥ )
注:*、自由报价期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至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期满次日起第___个工作日(上午/下午) 时止;
*、限时报价周期应不少于*分钟(即**秒)。
□*、其他遴选方式:______
补充联系人详细信息
垂询方式 项目负责人 杜经理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 部门负责人 刘经理 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详细信息 *姓名: *所在公司名称: *职务: *手机号码: *邮箱: *角色性质: 产业企业意向买方 并购投资机构 个人投资者 财务顾问 其他专业服务机构 投资意向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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