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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蓝天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4%国有股权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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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6月28日在招标网发布烟台市蓝天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4%国有股权。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烟台市蓝天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4%国有股权
***蓝天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产权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系统
项目编号 ZBZR****** 项目名称 ***蓝天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转让方名称 **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蓝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和信专字[****]第******号《审计报告》、山永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新老股东按照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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