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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村镇葛庄-东王庄片区(城头镇涝泉治理区)碎石及混合料处置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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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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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7月17日在招标网发布桑村镇葛庄-东王庄片区(城头镇涝泉治理区)碎石及混合料处置。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桑村镇葛庄-东王庄片区(城头镇涝泉治理区)碎石及混合料处置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桑村镇葛庄-东王庄片区(城头镇涝泉治理区)碎石及混合料处置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桑村镇葛庄-东王庄片区(城头镇涝泉治理区)碎石及混合料处置 所在地区:**省 *** ***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产权隶属:区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桑村镇葛庄-东王庄片区(城头镇涝泉治理区)碎石及混合料处置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旭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旭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及鲁旭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文号:鲁旭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及鲁旭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碎石**元/吨、渣石混合料**元/吨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所在地区:**省 *** ***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高女士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政府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桑村镇葛庄-东王庄片区(城头镇涝泉治理区)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施工中产生碎石进行统一处置批复 批准文号:**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单 收办第**号 批准日期:****-**-**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征集到*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前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该标的成交后,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并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经交易双方协商可分期支付,并签署分期付款协议,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砂石买卖资质;达到环保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该标的处置点位于桑村镇葛庄-东王庄片区(城头镇涝泉治理区),碎石数量约**万吨,挂牌单价为**元/吨,挂牌金额***万元;渣石混合料约*万吨,挂牌单价为**元/吨,挂牌金额**万元,挂牌吨数共计**万吨,挂牌总价***万元,标的计量方式以吨为标准。 *、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转让方负责现场装车。因运输、环保等事项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期间所有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 *、其他重大事项**旭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旭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及鲁旭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需转入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货量以挂牌标的数量为标准,以实际称重进行最终结算货物。过磅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纠纷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主动获知转让方现场所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发货期限,资产交接后**天内清运完毕(因信访、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受让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碎石外运停滞,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可由转让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可解除该资产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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