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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国欣建材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年产10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合作方(2024-10-09 17:00:00)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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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9月04日在招标网发布雅安市国欣建材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年产10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合作方(2024-10-09 17:00:00)。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雅安市国欣建材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年产10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合作方(2024-10-09 17:00:00)
***国欣建材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年产***万m&sup*;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方 标的名称 ***国欣建材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年产***万m&sup*;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方 项目编码 DSCQ*************** 挂牌价格 *,***,*** 元/年 价格说明 保底产量固定管理费***万元/年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联合征集 否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征集方提供位于******多营镇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方按照《**省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管理和评价标准》投资建设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配套服务楼、实验室等,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运营。 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设计产能不低于***万m&sup*;/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建设、生产运营管理等均由**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期限:十年,取得生产资质之日起计算。 四、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投资建设完成时间:***个日历天。报批报建手续完成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五、质量、环保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工程施工质量相关标准要求;符合项目环评要求和环保部门督查要求。 六、项目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 征集方简况 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国欣建材有限公司 征集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TR*A*Q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 *** 住所/注册地址 **省******清馨路*号新区汽修厂西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林川 注册资本 *,***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国欣建材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国欣建材有限公司****年第七次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年第七次董事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 元/年 价格说明 保底产量固定管理费***万元/年 与**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征集方和**方于成交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 三、履约保证金:每年按期缴纳***万元(其中现金不低于***万元)。**方在签订《协议》后向征集方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征集方完成报批报建手续项目启动建设前,**方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方按照《协议》完成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生产运营的安全责任、质量责任、运输责任、环保责任,按时向征集方支付管理费等。**期限届满后征集方**日内无息退还给**方。 **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 意向方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一、配合征集方按规定办理建设和生产所需的行政许可证。 二、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的原料运输、生产销售、运营维护等工作。 三、按照征集方有关要求购买用于生产的设施设备(具体标准由征集方与**方进行协商),并在征集方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相应设施的建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建设完成后由征集方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四、承担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生产运营和维护,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 五、项目开展过程中须购买相应的保险。**方的工作人员和设备设施安全由**方自行负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由**方按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接受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征集方的监管。 七、不得将混凝土搅拌站转给他人经营。 八、**方在**期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九、报名前已经自行或聘请专家对**地区的混凝土行业进行全面调查,已经充分判断并自愿承担**期限内因商混价格波动和账期问题带来的风险。 **方资格条件 **方资格条件 一、**方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方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税务总局网http://hd.chinatax.gov.cn/xxk/“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q.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意向方须将上述查询结果后进行上传,查询时间截止日不早于报名前*个工作日; 三、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方式 征集方向**方采取“年保底产量管理费+年超产部分管理费”的模式收取资产投资回报。 年保底产量管理费:年度(周年期)保底产量为**万立方米,保底产量固定管理费不低于***万元/年,年度产量不足**万立方米按照**万立方米收取固定产量管理费。项目投运之日起,前*个月作为项目培育期,不 考核保底产量,固定管理费按*个自然月内实际产量收取。*个自然月后,当年度剩余时间以保底产量为基数,按比例收取固定管理费。 年超产部分管理费:项目投运第二年起,超过年度保底产量以上的部份,每立方米按**元收取超产部分管理费。 意向**方采用“年保底产量管理费”报价,年保底产量管理费不得低于挂牌价。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征集方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协助办理生产运营相关手续及商品混凝土搅拌专业承包资质,**方为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施工建设、生产运营等相关职能,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按照《**省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管理和评价标准》投资建设年产***万m&sup*;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配套服务楼、实验室等,购置、安装、调试生产运营所需的生产线、运输、辅助机械、污水处理、生活办公配套等设施设备。建设费用和购置生产运营费用由**方自行筹措和承担。 二、**方自行筹措和承担项目运营、管理和财务成本费用,包括原材料采购、车辆运输、水、电、业务拓展、员工工资福利保险执业资格培训等成本,并负责不动产建筑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更换维修。 三、**方负责项目具体生产运营管理,包括组织生产、供应保障、业务拓展、材料采购、技术支撑、智能化建设、人才培训和渠道搭建等工作。 四、**方承担安全质量管理与风险责任。经营期间产生的全部经营风险,不限于安全责任、质量责任、运输责任、环保责任、债务经济纠纷等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责任事项的处理和损失赔偿。 五、建立智能化管理系统(信息平台)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智能化管理系统(信息平台),满足以下功能需求:利用新一代信息化技术,通过一个平台,多功能模块组合的形式,对原料运输、生产、销售的全过程进行信息化高效管理,各环节数据互联互通,全方位数据监管、数据分析、异常预警,满足有序、统一、高效的管理需求。 六、征集方委托第三方监理单位,确保**方根据征集方的建设方案、规划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方的不动产建筑物施工建设和设施设备安装、调试。 七、生产运营期间,征集方有权委派实验室、质量、安全及财务监管或负责人,监督、检查和指导**方的生产运营活动,征集方有权抽查**方所生产混凝土的性能、质量及试件抗压强度。 八、施工完成后由征集方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进行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运营工作,生产的混凝土须符合行业标准且以通过购买方认可为准。 九、**方投资建设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配套服务楼、实验室、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配套设施等其产权全部归**方所有。**终止或期限届满后,**方无偿移交给征集方。 十、若**方是***外的企业,在签订《协议》后,须在***成立一家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经营范围的新公司。 由成立的新公司负责《协议》所涉的混凝土搅拌站投资建设和生产运营等。新公司设立后,**方应与新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新公司对**方在《协议》中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向征集方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新公司设立之日起,至**方与新公司履行义务完毕之日起后两年期满; *.**方对新公司的混凝土搅拌站的投资建设和生产销售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新公司设立之日起,至**方与新公司履行义务完毕之日起后两年期满。(上述协议签订后,**方应向征集方提交协议原件一份。)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 **:**:**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分行 账号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则由**方补齐;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方案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规划设计方案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 有合格意向**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方,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苗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场风险 因经济、*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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