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房屋建(构)筑物拆除报废资产一宗交易公告
房屋建(构)筑物拆除报废资产一宗交易公告 公共**交易编号:****CQCQ**P**** 发布日期:****-**-**
项目编号
JWZC[****]***
项目名称
房屋建(构)筑物拆除报废资产一宗
出让方全称
**众诚国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元
挂牌期限
****.*.**—****.*.*
主 要
财务数据
评估值
******.**元
评估机构
**华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华域评字【****】**号
决策及
备案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纪要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拆除***经济开发区**街*号、***产业园商西路以西、**街以南园区内房屋建(构)筑物的批复
评估备案部门
***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所在地
**省******经济开发区**街*号、***产业园商西路以西、**街以南
标的简介
本项目转让资产为**众诚国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构)筑物拆除报废资产,需受让方自行拆除,报废拆除资产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厂房*,钢结构,外侧墙体为彩钢板,建筑面积为****.**㎡。
*.厂房*,钢结构,外侧墙体为彩钢板,建筑面积为****.**㎡。
*.厂房*,钢结构,外侧墙体为彩钢板,建筑面积为****.**㎡。
*.配电室(南),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
*.传达室,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
*.设备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
*.设备房*,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
(二)构筑物
*.构筑物为影壁墙与车棚。
标的物以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挂牌价格:******元
其他事项详见鲁华域评字【****】**号评估报告。
现场踏勘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杨老师 联系电话:***********
交易说明
*、此项目是房屋建(构)筑物拆除报废,拆除位置:仅拆除评估报告评估范围内,地面以上建筑附属物,水泥地面及地面以下(电缆、基础预埋件等)须完整保留。
*、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污染物由受让方自费清除。清除到转让方厂区以外进行合规合法的处理。
*、清运费用: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切割、装车、运输、卸车等所需设备、车辆、工具、工人等全部费用。
*、安全责任:清运过程中受让方需遵守转让方规章制度、提货规范,违反按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标的拆卸及装运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受让方应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均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书面安全交底。受让方对清运过程中的所有自有人员、设备、物资的安全负责,转让方及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支付方式:成交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拆除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意向受让方(或委托相关企业)需具有建筑施工承包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及产权登记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没有异议。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限内联系转让方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万元。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或放弃受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未成交的,保证金按照《**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该项目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拍卖活动由**中兴拍卖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
特别事项披露
*、转让价格是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无抵押行为。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将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中兴拍卖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保证金
缴纳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前到达下述**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分行
账 号:**************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朱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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