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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晋01破15号山西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 开 人:**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省****级人民法院根据张彦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作出(****)晋**破**号决定书,指定**国晋律师事务所为**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截至破产清算日,**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欠付职工债权为***,***.**元(详见《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年*月*日。公示期内若职工债权人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届满之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附: *、**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 *、管理人联系方式:***********(张律师)、***********(李律师) 联系地址:**省*********路*号华润大厦T*座**-**层**国晋律师事务所 附件 **太行明珠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及职工债权表.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