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津0116破29号天津秦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批)
公 开 人:**秦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秦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批)
(****)秦元破管字第***号
**秦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人:
*****新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津****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邬江对**秦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元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津**** 破** 号决定书,指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为秦元公司管理人,负责清算工作。
鉴于秦元公司与管理人初次交接时未提供职工名册、劳动合同、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等资料,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继续进行了职工债权的核查工作。现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已确认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此前由管理人于****年*月**日作出的职工债权公示作废。
若职工对本公示所附公示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有权向*****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若未按期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对本公示职工债权所载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高震***********。
**秦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附件:**秦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批)。
附件 **秦元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批).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