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鲁0103强清1号关于合同专用章作废的公告
**新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合同专用章作废的公告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清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出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新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知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鲁****强清*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圣义律师事务所组成**新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清算组与新知公司的股东办理接管交接时,调查了解到新知公司曾在*****局**分局备案了编号为*************的合同专用章一枚。经新知公司股东确认未启用过该印章,且已丢失无法找回,故清算组未能接管到该印章。
清算组特此公告声明:上述清算组未接管到的合同专用章,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强制清算申请之日起(即****年**月**日起)作废。
由上述声明作废的印章所产生的所有行为均与新知公司及清算组无关,新知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公告发布前,基于上述声明作废印章所形成的事实、法律关系等,应由清算组在强制清算程序中依法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新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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