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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鲁1602破2号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债权会议公告
公 开 人:**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卓信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了**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志城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债权人应于****年**月**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省******黄河四路***号中百大厦五楼***,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律师,***********,邓律师,***********)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定于****年**月**日*时在**志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省******黄河四路***号中百大厦五楼**志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上方式召开,参会方式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卓信建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公告.pdf 下载 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pdf 下载 **卓信建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