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电缆滚子处置招标书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现有项目用电缆滚子进行处置。根据公司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处置,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客户前来投标。
1、招标说明:
1.1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1.2 招标物资标的明细如下:
电缆滚子一宗,230个。
所有招标物资均以现场实物为准。
1.3 交货地点: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
1.4 交货方式:中标单位自提。
1.5 联系人:丁风国,联系电话:0532-88082891,邮箱jjyxb@qdjy.com。
2.1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中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用、勘踏现场费用等)。
2.2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报名参加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5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7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降低标价,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8严格按照招标书中报价表填写报价,不按本招标报价单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招标单位有权视为无效报价。
3.1 时间:2024年1月18日9:30,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3.2 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3.4.1 已交纳保证金单位人员在2024年1月18日9:00~09:30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未按时签到者不得参与投标;
3.4.5 投标单位各自向招标单位提交报价单,报价最高者优先中标;
3.4.6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报价进行评价后宣布中标者或者经公司审核通过后,确定中标单位。
4.1 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在接到招标单位提货通知3日内预交相应货款,若不交纳货款则视为放弃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招标单位则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4.2 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提货通知5日内将货物清运完毕,同时将现场清扫完毕。
4.3 现场装车人员必须听从招标单位人员指挥,不得装运本次招标内容外的物资,不得影响招标单位的正常生产,生产现场不得拍照,需遵守招标单位现场禁烟规定,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 投标单位需在交纳保证金前联系招标单位,现场查看货物状态;投标时则均视为已查看现场货物情况,默认货物现状。
4.5 货物装运完成后清扫现场,将废旧物资堆内杂物清运出公司。
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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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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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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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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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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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标者须严格遵守厂内规章制度,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
1.4物资清运完成验收合格后,给中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