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
车辆出售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车辆出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车辆出售招标公告
我公司欲对外招标出售江铃全顺轻型客车辆1辆,招标时间为2023年5月6日-5月15日上午11:00,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1.出售说明: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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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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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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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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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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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全顺轻型客车JX6477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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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B1NV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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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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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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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地点: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内(青岛平度市杭州南路288号)。
2.此次投标为暗标,投标单位办理完投标手续后便可离开,我公司将于约定时间告知投标单位本次的投标结果。
2.1. 招标结果的通告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开始通知。
2.2投标单位资格以及资格审查:公司职工及其他社会人员皆可参与投标。
2.3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书的要求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否则没收保证金。
2.5在招标结束前,我公司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公告,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公告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同等的约束作用。
2.6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若投标单位的标书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其标书将被我公司视为无效标书。
2.7投标单位若对招标公告有疑问,应于2023年5月15日11:00前提出,超过规定日期我公司不再作答。
2.8报价书由我公司统一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贰仟元整)保证金需通过投标公司的银行账号汇款2000元的押金到我公司银行账号或到我司财务部刷卡缴纳,未缴纳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在合同签定并生效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依我公司流程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9办理投标手续时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投标人进入我公司办理。
3 标书及其他材料的编制:
3.1报价书的内容:
3.1.1报价书(见附件1)的内容中需包含“单价(含阿拉伯数字小写和中文数字大写)、投标人姓名、投标人联系电话、”
3.1.2无论开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均由我公司作存档保留,投标单位拒绝配合的,我司会将该投标单位和投标人归至《不合格供方名录》中,以后谢绝与该投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任何合作。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
4 投标方式:
4.1投标单位将密封好的标书交到我公司采购部范女士处。
4.2采购部确认标书无破损、封口粘贴紧密等外观问题后,收下标书并妥善保管。
4.3通过投标单位公户转账至我公司指定账户(提供转账成功回执核对)或使用投标单位公户到我公司财务部缴纳刷卡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
(汇款信息:开户行:农行平度市支行广州路分理处;账号:38-163301040006756。)未缴纳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5开标:
5.1 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4:00。
5.2 地点: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
5.3 参加人员:
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招投标小组成员。
5.4 开标程序:
5.4.1招标小组成员确实标书数量、标书有无拆封等情况。
5.4.2标的结果通知方式:按投标单位标书中留下的联系电话通知。
5.4.3通知所有投标单位本次的开标情况和中标价钱,告知未中标者保证金的退还方法。告知中标需在2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签订合同。
6.招标原则:
6.1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
A、投标价格最高。
B、满足本招标公告中的所有要求。
6.2中标单位在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定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宣布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不与我公司签定合同、办理过户手续,视为不响应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按照评标结果的顺序由第二名的投标单位中标。
标的物状态咨询电话:曲先生 联系电话:0532-88336225
缴纳投标书联系人:范女士联系电话:0532-80816169
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投标报价书
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
我确认购买贵公司以下车辆: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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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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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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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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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价格/元(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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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价格/元(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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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全顺轻型客车JX6477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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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B1NV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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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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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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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价:17000元。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新建 360压缩 ZIP 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