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滨州市沾化区储备粮管理中心委托,山东诚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办本次小麦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粮食竞价销售交易,委托方与竞得方按竞价成交价格签订粮食销售合同。
竞价参与方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交易清单,审慎评价市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安排
交易时间:2023年05月11日上午11:00
交易地点:滨州市沾化区富城路360号2楼会议室
三、品种、数量、质量、价格
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小麦共4794.203吨。其中A01包614.120吨,A02包671.011吨,A03包729.880吨,A04包676.270吨,A05包647.160吨,A06包711.382吨,A07包744.380吨。本项目7个包兼投可兼中。
销售的小麦为2020年产,实际存储地点、生产年份等见交易清单。买方在交易前应到实际存粮库点看货扦样,以确定该批次粮食是否符合己方使用用途,实际存粮库点须提供方便。竞价交易过程中买方一经确认成交就表示完全认可库存粮食质量。
竞标价格确定为实际承储库内散粮汽车板价格(无增减量,不含包装物),卖方原则上只提供散粮履约交货。
四、资格条件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价(委托方及实际承储库点不得参与竞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1日上午10:30至11:00至滨州市沾化区储备粮管理中心现场报名。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的参与方提供签字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交易方式,保证金、手续费
本次竞价销售交易中,采用现场竞价交易方式。
交易开始后,买方选定标的,在起价价位开始报价。竞价共三轮报价,买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高出价为标的成交价。每笔交易从标的起点价位开始报价,按每吨5元或5元的整数倍递升报价。
参与方按照拟交易数量在交易前预交交易保证金10元/吨,竞得人于合同签订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同签订后退还交易保证金,买卖双方合同履约完成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交易保证金于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汇款时需注明地方储备粮交易保证金,以取得交易资格。代理机构向竞得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每个标包捌佰元整(¥800元/包),手续费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竞得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一)参与竞价销售交易会应价时,未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销售合同。
交易合同自确定竞价成交之日起生效。交易结束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在成交日签订纸质交易合同。
六、付款、提货时间
销售合同:付款方式以买方每天的实际提货数量据实付款;提货期限为自成交之日起20天(日历日)内。合同执行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在粮食成交后,根据实际交货安排,需将全额货款分批或一次性汇入卖方指定账户,在确认货款到账后,买方按货款折算的粮食数量,自行填写《出库通知单》。卖方根据《出库通知单》开具情况及时安排承储库点发货。合同履约完毕后,办理货款结算业务。
自竞价成交之日起,买方可凭交易合同及经办人有效证件到卖方承储库查验货物,及时组织履约交货。履约交货时须提前通知卖方,交易代表应向实际承储库点出示交易合同、《出库通知单》、本人身份证明、单位授权书等证明材料,并及时同卖方及实际承储库点办理现场交货手续,卖方及实际承储库点核实无误后应及时予以配合。卖方应在合同成交后立即着手安排实际承储库点做好相应准备,保证正常的交货能力。根据买方开具《出库通知单》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实际承储库点按日出库能力均衡出库,确保在规定期限内能够完成出库。
七、交易保证金收款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诚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滨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4078 9999 1013 0000 98535
八、提示:本场次交易会相关标的如果出现流标,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择机组织再次交易,具体交易时间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随时关注补充公告相关信息和交易清单。
九、其它
《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交易人员在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粮食买方对出库粮食的数量、质量等与《交易公告》、交易清单公示的指标有异议出现商务纠纷的,应停止出库,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自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数量有异议的,代理机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校验计量器具或申请计量部门对计量器具重新校准;发现有人为改变标的质量或对标的整体质量有重大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仅就《交易公告》、交易清单中公示的指标进行扦样检验。所发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所耗费的时间不改变合同约定交割期限,对可能带来的损失亦由过错方承担。双方经协商或代理机构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商(调解)协议书;经代理机构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最终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发生法律诉讼时,双方须到所在地的法律诉讼机关提出诉讼请求。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43-5198999、15550258310
粮食销售交易清单:
2023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