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ZJT20230305-0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聊城莘县观城101MW/204MWh电化学储能项目(EPC)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聊城莘县华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项目EPC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聊城莘县观城101MW/204MWh电化学储能项目(EPC);
2.2建设地点:聊城市莘县观城镇聊濮大道南侧东街村;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内容为聊城莘县观城101MW/204MWh电化学储能项目(EPC),主要内容为:拟建设总规模101MW/204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配备储能单元系统32套,相应配备变流升压集装箱、标准电池集装箱32套,升压变电站1座,接入仙鹤220V变电站等;总投资约4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本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储能站区、升压站区所有施工;送出线路设计及施工;项目质检、配合区域公司进行电网验收工作;
2.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潜在投标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二维码须清晰可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二维码须清晰可辨);
(4)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聊城莘县华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5899182736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观城镇临观路南侧476号
2.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经理
电话:15065407388/0530-6269996
电子邮箱:fzjtzbb@163.com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