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为松湖铁矿工业用水管道安装项目。项目业主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竞争性谈判人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松湖铁矿工业用水管道安装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湖铁矿
(2)建设/服务内容:
2737m水源处至2640m平硐内水仓管道架设项目2800米。
松湖铁矿工业用水管道安装项目包括水源地挡墙施工、地表安装、边坡安装、井下安装、架空安装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竞争性谈判范围
2.2.1发包内容:松湖铁矿工业用水管道安装项目。
2.2.2具体包括:
松湖铁矿工业用水管道安装项目包括水源地挡墙施工、地表安装、边坡安装、井下安装、架空安装等内容,直至通过技术部、财务部、安环部、采矿厂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2.2.3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下发之日起45天内完成(日历天数)。
2.2.4竞争性谈判拦标价:21万元(含3%增值税),每米7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项目顺利完成的能力。
(2)资质要求:工程施工乙级。
(3)信誉要求:良好。
(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5项相关业绩。
(5)拟派项目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一名;
②拟派项目技术人员:测绘专业;
(6)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8)本项目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考虑手续的办理,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需在新疆省备案。
(10)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竞争性谈判工程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1 公告发布日期及地点: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www.zhaobiao.cn)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9月15日。
4.1.2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15日下午18:00
4.1.3 发售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9月15日
4.1.4 发售地点: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1.5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请银行转账(打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打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尼勒克县支行
帐号:30122001040005648
联系人及电话:贾主任16699558890
4.1.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现场购买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后,不退不换。
4.2 现场踏勘
竞争性谈判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4.3.投标保证金
4.3.1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4.3.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尼勒克县支行
帐号:30122001040005648
4.3.3款项用途:投标保证金(打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打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4.3.4到帐时间:2023年9月17日18:00时前
联系人及电话:贾主任16699558890
联系地点: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4.1投标书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和密封。
4.4.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时间:9:30时(北京时间)。
4.4.3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时间:10:00时(北京时间)。
4.4.4标书递交:现场递交
4.4.5开标地点: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4.6竞争性谈判人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不接收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投标书。
4.5其它
4.5.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竞争性谈判,根据评标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4.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
1)中标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3)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网(www.zhaobiao.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尼勒克县阿克塔斯牧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贾主任16699558890
7.合规声明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竞争性谈判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竞争性谈判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竞争性谈判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公示信息的,竞争性谈判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