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同州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平昌县新华街人行道改造劳务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CFSZB-JC-2023108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平昌县新华街人行道改造劳务服务采购。
3.采购人:四川同州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控制单价:详见第五章。
三、采购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施工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2023年07月14日09:00至2023年07月20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北龛四社2号楼1单元2楼(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上获取。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应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介绍信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须将上述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75990653@qq.com(发送邮箱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因自身填写错误报名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备注不全的可简写如:劳务服务+发顺)
附图1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4日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巴中市巴州区北龛四社2号楼1单元2楼,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同州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华严社区新华街东段73号附17号(伯坚广场人行天桥下一层)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1998361212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
账号:51050176370200001430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北龛四社2号楼1单元2楼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27-7899119(文件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27-7896789(财务室)
邮编:6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