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商肥料有限公司
委托第三方开展
一、项目概况
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应按照《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粤环办函〔2016〕148号)的要求规定,我公司要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更新。
二、项目名称
佛山住商肥料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
三、项目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工业园72-2,佛山住商肥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四、服务内容
1、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参考我司上一周期的《佛山住商肥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第二版)》进行回顾性评估并按我司实际情况进行适应修改,依照《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粤环办函〔2016〕148号)的要求编写新一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
2、协助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3、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环保部门审批;
4、完成备案工作,取得备案意见表。
五、投标要求:
1、本次投标为暗标,投标单位需在招标有效期内将投标文件及公司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密封加盖公章的方式快递或者亲临送达我公司。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开展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报价方相关的技术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或作废。
4、投标单位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承认开展本业务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如投标人不是投标公司的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完成时间
合同生效后,我司承诺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委托的所有服务内容。
七、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1、本项目服务费分两次支付,成交方需提供100%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笔款签订合同后7日内付50%的合同款,第二笔款完成备案取得专家意见后支付50%合同款。
八、报价要求及评审办法
1、本项目实行包干价,按《报价表》格式报价:
2、报价表
分项 | 服务内容 | 金额(元) | 备注 |
1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咨询费(含《环境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报告编制费) | ||
2 | 报告打印费 | ||
3 | 专家评审费 | ||
4 | 工作人员差旅费 | ||
总报价(含税)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 % |
3、通过资格审查后,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择优(报价、完成时间为主要参考条件)挑选中标单位。
九、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2023年 11月 30日。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2月5日8时。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住商肥料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十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侯女士
联系电话:0757-83601065/0757-83602015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工业园7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