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锦江区公园局“精品梅园”纠纷解决法律专项服务
二、招标方式:磋商邀请
三、公告类型:磋商结果公告
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六、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蜀道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0楼8-1-20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15982162826
七、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女士15982162826
八、项目包个数:1个包
九、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四川中蜀道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0楼8-1-2026)
十一、成交日期:2024年01月29日
十二、成交人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
成交价为:98000.00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
十三、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从公示信息挂网次日起计算。
十四、
成交标的信息
1、服务内容及要求:锦江区公园局“精品梅园”纠纷解决法律专项服务,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服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事务完成为止。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预付款;服务完后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70%。每次付款前需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和履约验收
①质量要求: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②履约验收:验收时间、期限、方式和标准等相关验收事项,采购人可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