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利港政采竞(2023)121号
2、项目名称:黄洋镇农贸市场(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人:旺苍县黄洋镇人民镇府
4、采购代理机构: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6、预算金额:3978497.68元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将本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查询结果网页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供评审小组审查。如有漏装,错装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以及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10:00(北京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现场递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地点: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
六、信息发布
本投标邀请在招标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旺苍县黄洋镇人民镇府
通讯地址:旺苍县黄洋镇人民镇府
联系人:昝先生
联系电话:18780917241
采购代理机构: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
邮编:628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251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