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老泵房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19日
一、招标说明:
1、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水池老泵房改造工程设计
3、工程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青岛碱业海水池院内
4、联系人:林杉联系电话:0532-88082891
二、招标内容:
根据现场交底及发包人技术要求进行老泵房改造设计,出具设计文件,满足向海水淡化厂供水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1、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工期:30天;
2、工程设计质量等级:合格;
3、工程质量标准: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五、投标保证金:
1、参加招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贰仟元)。交纳方式: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以现汇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税号:91370200661265583B
地址、电话: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0532-88082240
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372005550018010103525
备注写明泵房设计投标保证金。
2、未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双方盖章生效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7天内无息返还。
六、投标文件
1、报价函:依据《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报本工程设计费一次包干价格(含税),主要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竣工图等必要的设计资料编制。
2、投标资质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须盖法人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须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以电汇、网银方式提交的,电汇网银底单即为有效凭据)
4、投标单位同类工程业绩。(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5、项目组成员一览表,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资格证明文件及业绩)
6、技术文件及设计进度计划。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招标时间:
(1)发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在中国招标网https://user.zhaobiao.cn/发布招标文件。
(2)报名方式:以邮件和电话方式报名,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业绩、证照资质文件扫描件等。
(3)联系人:林杉 联系电话:0532-88082891,邮箱:jjyxb@qdjy.com
(4)现场踏勘: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期间投标单位自行到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贺先生,联系电话:13370882008。
(5)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09:30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供销部二楼会议室(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开标。(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参加会议,凡无故不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资格作废。)
八、合同主要条款:
1、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总价款的2‰,累计计算。逾期超过10日历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设计费含税一次包干)。
3、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擅自更换负责人,视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按合同价款的5%进行索赔。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视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规定期限拒不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按合同价款的5%进行索赔。
4、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服务。
5、付款方式: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完成30日后,开具发票,支付合同价款90%,剩余10%设计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投入运行30后,无设计质量问题,支付设计保证金10%,现汇付款。
九、评标定标:
招标会现场开标询标,投标单位按照顺序进行投标答辩,招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评标,推荐中标单位,公司党政联席会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人: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