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二期技改三级子坝工程施工。项目地点位于新疆尼勒克县阿克塔斯牧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区域,距离尼勒克县城约130公里,距离新源县城约90公里。项目采购人(业主方)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尾矿库二期技改三级子坝工程施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投标。
二、磋商内容
(一)磋商内容:尾矿库二期技改三级子坝工程施工,主要为尾矿库二期技改工程三级子坝填筑;库内排渗引流管铺设;坝顶排水沟。(坝体填筑材料选用坝前干滩沉积的粗颗粒尾砂与湿式预选抛废尾渣混合均匀后作为坝体填筑材料)。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工程量约6万立方米;库内Φ100PE排渗引流管约2200米;坝顶成品树脂排水沟约800米;2#排水斜槽延伸20米;均包工包料。最终以实际验收工程量为准。
(二)具体包括:
1.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下发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日历天数)。
2.磋商拦标价:
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内容范围及相关图纸具体项目内容,因筑坝是以施工前实际尾砂面为底标高计算工程量,本次项目总工程量最终是以实际验收工程量结算为准,故本次竞争性磋商拦标价设置为限定最高拦标单价,具体各项施工内容拦标最高限价如下:
(1)三级子坝填筑:27元/立方米。
含由库区及选厂湿式预选抛废料堆取料地点机械装车、中转运输、粗细尾渣混合掺配、坝体分层摊铺及碾压整形等所有费用。
(2)Φ100PE排渗引流管:含管材及管道熔接及铺设包工包料:120元/米。
(3)管道支架制作及安装含支墩支架材料等,包工包料综合按管道长度计算:100元/米。
(4)坝顶树脂成品排水沟包工包料:300元/米。
(5)2#排水斜槽延伸包工包料:4000元/米。
根据以上限定最高拦标单价及磋商内容范围拟定工程量,本项目内容预估拦标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贰万元)¥242万元。最终以实际工程量验收结算为准。242万元(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其它所有费用)。
三、竞争性磋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提供本次项目要求产品和服务,独立签订施工合同,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有能力提供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二期技改三级子坝工程施工的供应商,且依法经营、资信状况良好,质保服务及时者。
2.资质要求:矿山工程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信誉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
4.类似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尾矿库及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5.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7.本项目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磋商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日期及地点: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www.zhaobiao.cn)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3月26日。
2.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26日19:00
3.发售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6日
4.磋商文件售价:每套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请银行转账(打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打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磋商资格)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尼勒克县支行
帐号:30122001040005648
联系人及电话:贾先生15886946525
5.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现场购买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二)现场踏勘
采购人(业主方)不组织现场踏勘。
(三)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40000元整,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业主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2.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尼勒克县支行
帐号:30122001040005648
3.款项用途:磋商保证金(打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打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磋商资格)
4.到帐时间:2024年4月5日19:00时前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参加磋商投标的单位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和密封。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6日;时间:9 :30时(北京时间)。
3.磋商开标时间:2024年4月6日;时间:10:00时(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现场提交
5.磋商地点: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楼会议室
6.磋商采购人(业主方)对收到的磋商文件予以登记,不接收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磋商书。
(五)其它
1.本次竞争性磋商,根据评标结果确定项目施工承包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
2.1中标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
2.2中标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3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网(www.zhaobiao.cn)上发布。
(七)合规声明
本磋商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八)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磋商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磋商项目的磋商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磋商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磋商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磋商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磋商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业主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