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碳中和技改项目-
二氧化碳综合利用绿色生产碳酸二甲酯循环经济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文件
一、招标说明:
1、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2、工程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碳中和技改项目-二氧化碳综合利用绿色生产碳酸二甲酯循环经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3、工程地点:青岛平度市新河化工生态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
4、联系人:林杉联系电话:88082891
二、工程概况: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碳中和技改项目-二氧化碳综合利用绿色生产碳酸二甲酯循环经济项目,位于青岛平度市新河化工生态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青岛碱业厂区内,项目占地约90亩,根据水利局要求,需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三、工程内容及要求:
2、完成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上报并通过审批。
3、协助甲方完成水土保持手续整改。
4、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水土保持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化工行业水土保持相关服务业绩。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业绩与服务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价:
1、投标函:报本工程一次包干价格(包含编制费、差旅费、评审费及税费等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2、企业简介、企业证照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企业相同或类似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六、投标书提交及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将标书(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带到招标现场。
(2)参加招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壹仟元整)。(汇款时备注:DMC项目水土保持投标保证金)
交纳方式: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以现汇的方式(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现金支票)交纳投标保证金。
帐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账号:372005550018000025590
未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双方盖章生效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15天内无息返还。
七、招标时间:
(1)发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在中国招标网https://user.zhaobiao.cn/发布招标文件。
(2)报名方式:以邮件和电话方式报名,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业绩、证照资质文件扫描件等。
(3)联系人:林杉、联系电话:88082891、邮箱:jjyxb@qdjy.com
(4)现场踏勘: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7日期间投标单位自行到现场踏勘。
(5)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13:30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供销部二楼会议室(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开标。(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参加会议,凡无故不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开标程序:
(1)2024年3月28日13:00前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未按时签到者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3)投标单位按抽签顺序依次向招标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并答标。
(4)招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评标,推荐中标单位。
(5)报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确定中标单位。
(6)发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如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因中标方原因不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方案编制完成,提交水利局批准并开具合格发票后30日内现汇支付全部合同款。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