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锦江区2024年度耕地“非粮化”技术服务项目
二、招标方式:比选邀请
三、公告类型:比选结果公告
四、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五、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成都市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比选人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六、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中蜀道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一路与车城西四路交叉口西北60米 琥珀庭院-商务楼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 15982162826
七、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女士 15982162826
八、项目包个数:1个包
九、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四川中蜀道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一路与车城西四路交叉口西北60米 琥珀庭院-商务楼16楼)
十一、中标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十二、中选人信息
中选单位名称:四川大圣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为:人民币276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陆仟元整)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从公示信息挂网次日起计算。
十四、中选标的信息
1、服务内容及要求:成都市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锦江区2024年度耕地“非粮化”技术服务项目,本项目为1个包。内容为巡查,举证、整改、核实耕地“非粮化”、“撂荒”和农作物种植等工作(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2、服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比选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一年。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预付款(合同总价款的30%);服务期限过半(2024年9月底)且收到中选人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40%的进度款(进度完成情况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约定内容且通过比选人举证完成后支付剩余款项(合同总价款的30%)。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和履约验收
①质量要求: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②履约验收:验收时间、期限、方式和标准等相关验收事项,比选人可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