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价 须 知
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拟以密封比价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新建厂区建设项目临时道路用地审批手续办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新建厂区建设项目临时道路用地审批手续办理。
2、地点及项目规模: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新建厂区建设项目位于宜阳县赵保镇,临时施工道路长约3500米,宽约6米,面积约21000平方米,涉及到耕地和基本农田。
3、项目要求:对工厂规划的新建厂区建设项目临时道路用地办理审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对临时道路的范围边界进行测绘后并编制勘界报告,编制道路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组卷后的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批等工作。
4、项目成果:取得临时道路用地批复意见。
二、资质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一项近3来一项临时道路用地审批或土地审批的业绩合同。(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人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信用记录良好,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采购违法、受行政处罚等行为。(提供在信用中国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入密封比价文件中)
三、
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密封报价,应在报价密封处加盖公章。
2.本次报价最高限价为1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3.报价结合项目规模,按照附件1报价单进行报价。综合考虑一次填报最终价格(该项目报价包含咨询费等取得批复前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工厂不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工厂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二次报价。
4.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随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一起密封。寄(送)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518号(牡丹大道与苏秦街口西)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资产管理部。
5.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下午17:00时。
6.工期:60个日历日完成临时道路用地审批材料组卷呈报,并取得批复意见。(不响应工期为无效报价)
四、说明
1.如出现报价相同,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下优先考虑工期周期短的单位。
2.合同签订前5日内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取得建设项目临时道路用地批复意见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3.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五、付款方式
委托方取得临时道路用地意见批复后,通知受托方开具等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崔彦博
电话:0379-63321070 13693818888 15236286881
传真:0379-63937129。
七、附件
1.报价单
2.授权委托书
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最终新建火工品临时道路审批手续咨询单位选取比价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