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需开展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工作,现采用询价的方法择优选择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1.招标说明:
1.1项目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询价。
1.2招标内容: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和科技查新
1.3 项目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
1.4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科技成果评价相关规定,负责组织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业务,完成科技成果评价材料的编制,聘请评价咨询专家,对科技成果所在行业领域、成果所处水平、行业代表性技术分析以及项目创新点提供专家意见,委托查新机构进行查新和情报文献分析,综合技术成熟度、技术创新度、技术先进性及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等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出具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报告和科技查新报告,报告的内容及深度需符合申报青岛市科技进步奖和山东省科技进步奖的要求。中标方对评价过程及评价报告本身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1.5 付款方式:按实际通过评审项目据实结算,不通过评审不付款。出具合格的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报告和科技查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发票入账30天内现汇支付。
1.6工期:招标方提供技术资料后,5 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报告,服务至专家评审结束。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工期超期的,中标方需每超期一天按合同额的3%赔偿。
2.投标须知
2.1 投标单位资格以及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具备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资质。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同类业绩情况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鉴,所有资格资料需提供清晰的PDF的电子版于2024年6月 22 日09:00前发至zhswzb@qdjy.com、jszx@qdjy.com 邮箱中,所有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
2.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5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6月24日09:00前做好投标准备,等招标方通知后通过邮箱将盖章版报价发至zhswzb@qdjy.com邮箱中或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报价表见后附表。
2.6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及时分别与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发展公司2项成果评价,钾肥科技公司1项成果评价。如因中标单位原因,自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招标方有权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3.开标、评标:
3.1 时间:2024年6月25日13:30(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3.2 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供应部二楼会议室
3.3 参加人员: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小组成员参加开标、评标。
3.4 开标、评标程序:
3.4.1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3.4.2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商务:张晶13792831805
技术:吴秋君13626482602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报价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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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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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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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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钾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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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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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查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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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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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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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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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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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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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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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公司2项成果评价,钾肥科技公司1项成果评价。
发票类型:
税率%:
付款方式:按实际通过评审项目据实结算,不通过评审不付款。出具合格的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报告和科技查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发票入账30天内现汇支付。
工期:招标方提供技术资料后,5 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报告,服务至专家评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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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