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设备无人值守系统开发与建设》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人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次竞争性磋商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项目名称: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设备无人值守系统开发与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地理位置: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尼勒克县城105°方位,直线距离111km,行政区划隶属尼勒克县管辖。矿区交通方便,矿区西距尼勒克县110km,南西距新源县101km,西距最近的尼勒克火车站198km,南距那拉提机场114km,经315省道46km路牌往南约6km可达天华公司。
基础网络设施情况:目前井下原有网络干路服务于六大系统的监测监控、通信联络、视频监控、手机上网功能,目前在建万兆环网,每个节点交换机的布设位置在配电室附近。
地表主干网络已敷设至L2矿体2650m平硐口,2650m平硐口至2760m提升机房未建设主干通讯网络,2700m风机房主干通讯网络为2700风机房至2760m提升机房至2360m中控室。2360m35KV高压变电所尚未建设主干通讯网络。地表其他配电室目前网络已经覆盖到位。
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日历天(含调试期)。
竞争性磋商内容:针对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厂生产的一些辅助生产作业,需要在实现远程监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智能化管控。在实现现场无人化操作的前提下,通过智能控制算法保证系统运转的连续、高效与低成本,实现这些系统的全面无人值守。根据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厂现场实际情况对以下流程现进行实施无人值守系统改造:
1.矿井通风是保障矿井安全最重要的技术手段。2700M风机房现使用风机已基本满足远程运行监管和控制能力,本次需要添加视频监控系统。
2.空压机站无人值守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厂目前在2360m工业场地内设有空压机站,目前尚未形成无人值守集中控制方式。根据现有空压机厂家所具备的控制系统接口,紧紧围绕节能增效和绿色生产的理念,通过智能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配置设计,多机联动运行控制,稳定供气压力,改善净化质量,削减站房能耗,降低运维成本,接入采矿厂集控中心,实现能源得以高效利用和供气系统的无人值守。
3.高配室无人值守
为了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及后期生产和智慧矿山建设需要,现对采矿厂2360M地表10kv变电站、2360M井下配电室、2460m地表高压配电室、2440M井下配电室进行改造,通过供电系统改造实现变电站的无人值守。
4.热交换系统无人值守
原有热交换系统采用国产PLC控制系统,由操作人员在现场触摸屏操控,现根据通讯协议进行系统改造,将相关运行参数传输至采矿厂集控中心,并实现无人值守。
根据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厂现场实际情况,无人值守必须满足以下需求:
(1)根据各系统实际要求实现远程无盲区的视屏监控系统。
(2)集中控制室的远程操控及就地逻辑控制,且就地逻辑控制处于优先级。
(3)设备参数及生产过程参数的实时采集并根据生产要求设置进行自动控制。
(4)设备装置可靠的的安全保护功能设备,具有可靠的安全保护以及急停机和报警功能。
(5)中控系统要具有实时数据上传和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厂原有系统的兼容。
(6)系统预留软硬件通讯接口,为接入天华矿业有限公司其它软件管控平台提供条件。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竞争性磋商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具体为在中国裁判文书上查询情况截图(在高级检索中选择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或对单位行贿选项,输入需查询的单位名称或人名后对查询结果截图)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和高级职称(及以上)资质证书。
(五)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其他条件:
1.企业财务有关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2.企业业绩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金属矿山自动化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完成验收报告或合同复印件及业主积极评价)。
3.企业信用、无违约有关要求: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提供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投标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支付到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或转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尼勒克县支行
银行账号:30122001040005648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合格投标人可到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须发送上述要求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4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汇至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售出概不退还)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尼勒克县支行
银行账号:3012200104000564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招标网(www.zhaobiao.cn)公开发布。未尽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7月24日。
招标人: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阿克塔斯牧场
邮编:835700
联系人:贾主任
电话:1588694652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尼勒克县支行
账号:30122001040005648
日期: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