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玉石摆件价值评估招标文件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玉石摆件需要价值评估。根据公司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客户前来投标。
1、招标说明:
1.1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1.2 招标物资标的明细如下:
名称:玉石摆件,数量:一批。
所有招标物资均以现场实物为准。
1.3交货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1.4联系人:周同利,联系电话:0532-88082244,邮箱jjyxb@qdjy.com。
2、投标须知:
2.1 投标单位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具有玉石摆件价值评估资质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授权委托他人参加招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公司成立三年以上。
2.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中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用、勘踏现场费用等)。
2.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 投标报价:
对本次玉石摆件价值评估提供报价单及货款支付方式,并提供玉石摆件价值评估收费标准。
2.5 在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报名参加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6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7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24年12月17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若投标单位未能在招标单位规定时间内提出,而是在招标现场提出重大疑问,影响招标的顺利进行,则取消相应投标资格。
2.8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降低标价,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2.9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3、开标:
3.1 时间:2024年12月18日(暂定)9:30,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3.2 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3.3 参加人员: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成员。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3.4 开标程序:
3.4.1 在2024年12月18日(暂定)9:00~9:30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未按时签到者不得参与投标;
3.4.2 2024年12月18日(暂定)9:30开始招标;
3.4.3 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3.4.4 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3.4.5 投标单位各自向招标单位提交报价单。
3.4.6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报价进行评价后宣布中标单位或者经公司审核通过后,确定中标单位。
4、其他约定事项:
4.1 投标单位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5日内联系签订合同,若超期则视为放弃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招标单位则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4.2 中标单位须在接到通知10日内将货物价值评估完毕。
4.3 现场必须听从招标单位人员指挥,不得影响招标单位的正常生产。
4.4 投标单位需提前联系招标单位,现场查看货物状态;投标时则均视为已查看现场货物情况,默认货物现状。
4.5最终解释权归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