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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新舟机场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

2023-10-23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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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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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10月23日发布中标公告:遵义新舟机场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遵义新舟机场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
**新舟机场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
项目名称: **新舟机场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西南招标备字〔****〕**号 项目类型: 施工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 ****-**-**至****-**-**。该公示已结束。
提示:项目负责人已中标其他项目!标段名称**新舟机场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双龙机场建设有限公司**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民航**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总得分**.****.****.**项目负责人姓名黄敏王攀罗正平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川****************京****************川****************投标人业绩///投标报价(元)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省、***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省、***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省、***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日历天**日历天**日历天评标情况正常正常正常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康峥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 西南地区管理局 地址: **省**区胜利镇云岭路*号 电话: ***-******** 招标单位: **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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