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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高速交警智能设施重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济广高速公路**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高速交警智能设施重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公示开始时间:****-**-**,公示结束时间:****-**-**。 一、成交候选人 包件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交货期(天) 总报价(元) 包件一 * **日辉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 * **洪乐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 *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 ******* 包件二 * **盈泽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 **华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 二、否决投标情况 包件 供应商名称 否决投标依据和原因 二 **众亿鑫钢结构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质量保证期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履约询比文件规定:*.*.*质量保证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个月。违反的条款:评审办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保证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项规定。 三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未按履约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履约询比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应按履约询比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展表格,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违反的条款:*.*.*/*.*.*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履约询比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通过专业渠道(异议提交请点击:http://***.***.**.**:****/bidding/#/bidder/question/SDGS-LY-****-****)提出异议。 四、其他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本包件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家;根据履约询比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时,经采购人代表和履约询比小组认定仍具备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的规定,经评审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家供应商报价不具有竞争性,不再继续评审,建议包件三按否决报价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单 位 **奥邦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旅游路*****号智能交通产业园 **高新区天辰路****号联合财富广场*号楼 联 系 人 钟老师 吕老师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