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鲁0602破2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告知书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告知书
**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
****年*月**日上午*时,**康悦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召开了**康悦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管理人将《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两个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表决期限为****年*月**日*时—****年*月**日**时,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投票情况概述
**康悦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应参加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家,实际参会的债权人*家;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家,实际参会*家。
截至****年*月**日**时,管理人收到现场递交的表决票*家,有效投票*家,另有*家债权人至投票截止日未投票。
二、具体表决情况
*、《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家,对该方案投以同意票的债权人*家,同意的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的比例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元,对该方案投以同意票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元,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家,对该方案投以同意票的债权人*家,同意的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的比例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元,对该方案投以同意票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元,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关于“债权人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规定,《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两项方案表决通过。
另,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现特向**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送达表决结果告知书。
特此公告
**康悦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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