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贺兰县北方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项目——东方嘉苑小区(1#-12#)基础设施改造(外墙保温)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北方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项目——**嘉苑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外墙保温)项目***北方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项目——**嘉苑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外墙保温)项目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已于****-**-** **:**:**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投标签到先后顺序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 标准 项目 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元 ***天 合格 刘霞 宁**************** **嘉晟融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元 ***天 合格 李彩凤 宁**************** **中路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元 ***天 合格 耿世东 宁****************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及依据 * **天禹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安全员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否决其投标。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五、发布媒介:**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公示期:****-**-**至****-**-**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郭欣 电 话:*********** 代理机构:**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静霞 电 话:*********** 八、备注: 在一标段生成评标报告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阅评标报告后发现某评委在技术施工方案评审中某一项赋分为*分。经修正,此条内容分数修正赋分为*.*分。最终汇总修正后形成的评审结果以及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均发生变更,变更后的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分别为:**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嘉晟融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合格;项目经理:李斌;身份证号:******xxxxxxxx****;注册证号:宁****************)。**中路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修正后排序无中标候选人资格。由于新点系统无法在推选候选人后更改候选人资格,特此备注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入定标环节,特此公示。 **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