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呈贡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年第*号 总第***号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区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体局)实施的***外国语学校**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区乌龙街道,北临金盾俊园。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m*,地下建筑面积***m*。由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及地下设备用房组成。项目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项目完成总投资**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 ***.**万元,待摊投资* ***.**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履行了可研批复、概算批复、勘察、设计、水保、环评、招投标等建设程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签订代建合同的情况。该项目单独设置了支出明细账核算,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工程款支付、待摊支出等做了相应账务处理,资金能够专款专用,但存在多计待摊投资、记账凭证缺页不齐全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万元
该项目建安投资报审结算金额** ***.**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建安投资 ** ***.**万元,调减投资***.**万元,调减率*.**%。调减主要原因:部分工程量多计、部分新增综合单价未按合同约定下调、部分材料价过高、部分定额套取错误等。
(二)多计待摊投资*.**万元
该项目待摊投资报审决算金额* ***.**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 ***.**万元,调减投资*.**万元,调减率*.**%,调减原因:供电工程设计费、监理费计算错误、列支不属于项目支出的项目建设管理费。
(三)未签订书面委托代建管理合同
该项目由区教体局委托区教投公司代建,但截至****年**月*日,双方尚未签订代建合同。
(四)未按规定办理与项目相关的服务采购
该项目勘测定界、可研报告编制等部分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进入本级中介超*公开选取。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于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要求区教体局依法据实结算;对于未签订书面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的问题,要求区教体局完善代建手续,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管理,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对未按规定办理与项目相关的服务采购的问题,要求区教体局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区教投公司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服务采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针对记账凭证缺页的情况,区教体局应督促区教投公司补充完善相关会计凭证,并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二是区教体局应督促区教投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尽快结清应付债务,避免造成拖欠企业账款;尽快收回不属于本项目的支出** ***元;三是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应规范工程服务采购行为,严格执行《*****区投资审批中介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入中介超*选取相应的服务单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教体局进行了落实整改。对于多计工程价款 的问题,区教体局已督促区教投据实结算;对于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区教体局已督促区教投据实结算;对于未签订书面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的问题,区教体局目前正在完善代建手续;对未按规定办理与项目相关的服务采购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区教体局将督促代建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要求规范选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避免再次发生此类现象。
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区教体局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