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1-2025年市政设施维护及零星工程--中韩示范区村屯桥涵及路面修补专业分包项目采购供应商选择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XSZ-****-*** 。
二、项目名称:中韩(**)国际**示范区****-****年*政设施维护及零星工程--中韩示范区村屯桥涵及路面修补专业分包项目采购供应商选择。
三、成交信息
*标段供应商名称:***鹏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米沙子镇建材*场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TYG*L;
成交价格:******元。
*标段供应商名称:***大器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米沙子镇**二三八处南(万宝路邻小村外酒厂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GL*A;
成交价格:******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中韩(**)国际**示范区****-****年*政设施维护及零星工程--中韩示范区村屯桥涵及路面修补专业分包项目采购供应商选择;
采购范围:*标段:中韩(**)国际**示范区****-****年*政设施维护及零星工程--中韩示范区村屯桥涵及路面修补专业分包项目--劳务采购项目;*标段:中韩(**)国际**示范区****-****年*政设施维护及零星工程--中韩示范区村屯桥涵及路面修补专业分包项目--材料采购项目,山皮石、砂砾*~**、石屑、碎石、预拌混凝土C**、砂砾*~**、片石、预拌混凝土C**、预拌混凝土 C**C**、预拌混凝土C**等材料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按甲方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招标网、**晚报上发布;
(*)竞争性磋商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并提供事实依据,并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否则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中韩(**)国际**示范区长德大街*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吾悦广场C座**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王吉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吉春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国际**示范区长荣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电 话:****-********
八、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