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矿产开发及配套加工项目公开遴选社会投资人成交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YZZB-*****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矿产开发及配套加工项目公开遴选社会投资人 *、项目地点:***恒口示范区。 *、项目概况:***恒口示范区矿产开发及配套加工项目内容为矿产开发、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瓦房沟建筑用闪长岩矿山、瓦房沟矿专用道路和瓦房沟建筑用闪长岩深加工厂区,以项目公司最终取得意向矿产**和项目规划为准)。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万元,其他费用约*****万元。 二、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运作模式: *.* 项目实施主体人与投资人在签订合同后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施主体人持股**%,社会投资人持股**%,双方同股同权。若投资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 *.* 项目公司自负盈亏,项目公司的合并、分立、对外担保、融资、关联交易以及其它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项目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后实施。项目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由实施主体人和社会投资人在成立项目公司时,按《公司法》相关要求和同股同权原则协商确定。 *.* 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意向矿权竞拍、投融资、项目建设实施、矿产开发、运营、维护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工作。投资人在运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经清算,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社会投资人依据项目公司章程的约定退出。 *.* 项目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和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加工区建设手续后,社会投资人同意由项目公司*年内投入*亿元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及厂房,如果项目公司*年内未投入到*亿元,实施主体人(恒口示范区投资集团)有权无条件终止矿产开发。 *.* 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资,当融资有困难时,社会投资人必须协助项目公司完成融资,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 社会投资人若具备设计、施工的相应资质,经项目公司股东**意,社会投资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可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 *、**期限:项目**期暂定**年。 三、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主体:***恒口示范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 联系人:魏佳盈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西路***号世纪经典大厦A座****室 联系人:谢芳 电话: ***********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