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结果的公示
为更好推动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年**月**日,我局在昭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遴选****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在申报期内,共有***昭化区红岩镇华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等**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自愿进行了申报,经服务辖区的村委会初审、镇人民政府审核合格后,以文件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家进入复审环节。区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区税务局、*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的基础上,于****年**月**日,召开了***昭化区****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小组会议,经评议审定,拟确定**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为昭化区****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详见附件)。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月**日至**月**日,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昭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匿名信函将不受理。
联系人:李静华 联系电话:****-*******
***昭化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关于公开遴选*****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结果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