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2023年泰安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年全*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泰教基函(****)**号)要求,经**区(功能区)教育部门及*直学校审核、公示、推荐,*教育局复核,拟确定**省**第六中学等**个单位为****年***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拟确定王开亮等**人为****年***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月*日至*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教育局基教科反映。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政大楼A****-*
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年***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pdf
*.****年***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pdf
***教育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