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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灌船闸绿化提升和功能改善试点工程施工项目(重新公告)复议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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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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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2月07日发布中标公告:盐灌船闸绿化提升和功能改善试点工程施工项目(重新公告)复议。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盐灌船闸绿化提升和功能改善试点工程施工项目(重新公告)复议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盐灌船闸绿化提升和功能改善试点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E****************
标段名称:YGCZ-GNGS标段(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E**********************
详细说明: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盐灌船闸绿化提升和功能改善试点工程施工项目,YGCZ-GNGS标段(重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格(元(价格) 或 %(费率)).项目负责人:废标原因分别如下:废标单位及原因:本项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异议函,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议,复议结论如下:*、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参加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号公告)“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年*月*日前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规定,经查询核实,第一中标候选人**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材料中附件名单页未加盖企业公章,不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号公告要求,经评标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一致认定,**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不能通过资格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经评标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一致,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本项目招标工作。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日到****-**-**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如无异议,招标人将从上述候选人中依法选定中标人。异议联系人:薛晓春 联系电话:***********
无。
异议联系人:薛晓春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
评标地点:****公共**交易中心
评标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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