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爱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北路***号第*栋*单元*层******号 *.成交费率:按供货当时采购人综合采集价(***发改委同期价格目录及*场调研结果的*场价)的折扣率,折扣率为**%。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购肉制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等)、时令水果、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干货类、米面粮油等八个类别食材原材料,具体采购品种和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期限:五年。三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续签*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万福镇中心学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福镇中心学校 地址:***万福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蚌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仑国际文化广场****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主任(采购人代表)王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附件: 项目评审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